楊炎(公元 727~781年),字公南,天興(今陜西鳳翔)人。唐德宗時任門下侍郎、同.平宰事(宰相)。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定儀改革賦稅制度,以兩稅法代替租庸調制,并隨之提出一系列卓有見地的賦稅思想。量人為出是歷代統(tǒng)治者標榜的財政信條,楊炎卻反其道而行之,提出‘量出為入的原則。指出:“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shù)而賦于人,量出以制入”。這一思想是在唐大歷年間“紀綱廢弛,百事從權,至于率稅多少,皆在牧守裁制”的特定背景下產(chǎn)生的,因而具有約束賦稅征斂,減輕百姓負擔的積極意義。兩稅法以前的稅制極為繁雜,除租庸調外,又加征戶稅、地稅、青苗錢等,弊病很多。楊炎提出簡化稅制的要求,“請作兩稅法,以一其名”,“其租庸雜徭悉省”,規(guī)定“夏秋兩征之”,“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矯正了此前“科斂之名數(shù)百“及百姓”旬輸月送無休息”的積弊。楊炎強調負擔能力,差別課稅,提出“唯以資產(chǎn)為宗,不以了身為本”的計稅原則。在兩稅法中規(guī)定“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這一思想順應了封建社會上地關系的趨勢,具有深遠的歷史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