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稅務籌劃案例分析

來源: 編輯: 2006/05/25 10:06:57 字體:

  利用納稅期限籌劃

  根據(jù)消費稅稅額的大小,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規(guī)定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和1個月,具體由稅務機關確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并結算上月應繳稅款。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應納稅款,自海關填發(fā)稅款繳款憑證的次月起7日內繳納稅款。消費稅的納稅人在利用納稅期限進行稅務籌劃時,一般是:在納稅期內盡可能推遲納稅,在欠稅掛賬有利的情況下,盡可能欠稅掛賬。

  利用包裝物籌劃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的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銷售的,無論包裝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會計如何處理,均應并入銷售額中計算消費稅額。因此,企業(yè)如果想在包裝物上節(jié)約消費稅,關鍵是包裝物不能作價隨同產(chǎn)品銷售,而是采取收取“押金”,此“押金”不并入銷售額計算消費稅額。

  例如,某企業(yè)銷售10000個汽車輪胎,每個價值2000元,其中含包裝物價值200元,如采取連同包裝物一并銷售,銷售額為2200×10000=22000000元;消費稅稅率為10%,因此應納汽車輪胎消費稅稅額為2200萬×10%=220萬元。如果企業(yè)采用收取包裝物押金,將10000個汽車輪胎的包裝物單獨收取“押金”,則節(jié)稅20萬元。

  利用外幣銷售額籌劃

  稅法規(guī)定,銷售額是外幣的既可以采用結算當天國家外匯牌價,也可采用當月初國家外匯牌價。一般來說,外匯市場波動愈大,比較選擇節(jié)稅必要性也愈強。越是以較低的人民幣匯率計算應納稅額,越有利于節(jié)稅。

  例如,某納稅人9月9日取得10萬美元銷售額。如果采用當天匯率(假設為1美元=8.70元人民幣),則折合人民幣為87萬元;如果采用9月1日匯率(假設1美元=8.5元人民幣),則折合成人民幣為85萬元。因此,當稅率為30%時,后者比前者節(jié)稅6000元。

  利用納稅環(huán)節(jié)籌劃

  納稅環(huán)節(jié)是應稅消費品生產(chǎn)、消費過程中應繳納消費稅的環(huán)節(jié)。消費稅的納稅行為發(fā)生在生產(chǎn)領域(包括生產(chǎn)、委托加工和進口),而非流通領域或終極的消費環(huán)節(jié)。利用納稅環(huán)節(jié)進行稅務籌劃時,應盡可能避開或推遲納稅環(huán)節(jié)的出現(xiàn)。例如,生產(chǎn)銷售應稅消費品時,可以采取“物物交換”或者改變和選擇某種對企業(yè)有利的結算方式推遲繳稅;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時,可以采取與受托方聯(lián)營的方式,改變受托與委托關系節(jié)省此項消費稅。關聯(lián)企業(yè)中生產(chǎn)(委托加工、進口)應稅消費品的企業(yè),如果以較低的銷售價格將應稅消費品銷售給其獨立核算的銷售部門,則可以降低銷售額,從而減少應納消費稅稅額。而獨立核算的銷售部門,由于處在銷售環(huán)節(jié),只繳納增值稅,不繳納消費稅,可使集團的整體消費稅稅負下降,但增值稅稅負不變。

  例如,某煙草集團下屬的卷煙廠生產(chǎn)的甲類卷煙,市場售價為每箱1000元(不含增值稅),該廠以每箱800元(不含增值稅)的價格銷售給其獨立核算的銷售部門100箱。

  卷煙廠轉移定價前:

  應納消費稅稅額=1000×100×50%=50000(元)

  卷煙廠轉移定價后:

  應納消費稅稅額=800×100×50%=40000(元)

  轉移定價前后的差異如下:

  50000-40000=10000(元)

  轉移價格使卷煙廠減少10000元稅負。

  利用委托加工籌劃

  委托加工方式的稅負

  委托他方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在本企業(yè)繼續(xù)加工成另一種應稅消費品銷售。

  例如:A卷煙廠委托B廠將一批價值100萬元的煙葉加工成煙絲,協(xié)議規(guī)定加工費7 5萬元;加工的煙絲運回A廠后,A廠繼續(xù)加工成甲類卷煙,加工成本、分攤費用共計95萬元,該批卷煙售出價格700萬元。煙絲消費稅稅率為50%。

  1.A廠向B廠支付加工費的同時,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100+75)÷(1-30%)=250(萬元)

  應繳消費稅=250×30%=75(萬元)

  2.A廠銷售卷煙后,應繳消費稅:

  700×50%-75=275(萬元)

  3.A廠的稅后利潤(所得稅稅率33%):

 ?。?00-100-75-75-95-275)×(1-33%)=80×67%=53.6(萬元)。

  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運回后,委托方不再繼續(xù)加工,而是直接對外銷售。仍以上例,如果A廠委托B廠將煙葉加工成甲類卷煙,煙葉成本不變,加工費用為160萬元;加工完畢,運回A廠后,A廠對外售價仍為700萬元。

  1.A廠向B廠支付加工費的同時,向其支付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00+160)÷(1-50%)×50%=260(萬元)

  2.由于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直接對外銷售,A廠在銷售時,不必再繳消費稅。

  其稅后利潤計算如下:

 ?。?00-100-160-260)×(1-33%)=180×67%=120.6(萬元)

  可見,在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最終售價相同的情況下,后者顯然比前者對企業(yè)有利得多,稅后利潤多67萬元。即使后種情況A廠向B廣支付的加工費等于前者之和170(75+95)萬元,后者也比前者稅后利潤多。而在一般情況下,后種情況支付的加工費要比前種情況支付的加工費(向受托方支付加自已發(fā)生的加工費之和)要少。對受托方來說,不論哪種情況,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都與其盈利無關,只有收取的加工費與其盈利有關。

  自行加工方式的稅負如果生產(chǎn)者購入原料后,自行加工成應稅消費品對外銷售,其稅負比委托加工方式是輕、還是重呢?仍以上例,A廠將購入的價值100萬元的煙葉自行加工成甲類卷煙,加工成本、分攤費用共計175萬元,售價700萬元。有關計算公式如下:

  應繳消費稅=700×50%=350(萬元)

  稅后利潤=(700-100-175-350)×(1-33%)=75×67%=50.25(萬元)

  從中可以看出,在各相關因素相同的情況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稅后利潤最少,其稅負最重。而徹底的委托加工方式(收回后不再加工直接銷售)又比委托加工后再自行加工后銷售,其稅負要低。

  委托加工與自行加工的稅負分析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與自行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的稅基不同,委托加工時,受托方(個體工商戶除外)代收代繳稅款,稅基為組成計稅價格或同類產(chǎn)品銷售價格;自行加工時,計稅的稅基為產(chǎn)品銷售價格。在通常情況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后,要以高于成本的價格售出以求盈利。不論委托加工費大于或小于自行加工成本,只要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低于收回后的直接出售價格,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稅負就會低于自行加工的稅負。對委托方來說,其產(chǎn)品對外售價高于收回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部分,實際上并未納稅。

  作為價內稅的消費稅,企業(yè)在計算應稅所得時,消費稅可以作為扣除項目;因此,消費稅的多少,會進一步影響所得稅,進而影響企業(yè)的稅后利潤和所有者權益。而作為價外稅的增值稅,則不會因增值稅稅負差異而造成企業(yè)稅后利潤差異。

  由于應稅消費品加工方式不同而使納稅人稅負不同,因此,納稅人可以進行稅務籌劃。尤其是利用關聯(lián)方關系,壓低委托加工成本,達到節(jié)稅目的。即使不是關聯(lián)方關系,納稅人也可以在估算委托加工成本上、下限的基礎上,事先測算企業(yè)稅負,確定委托加工費的上限,以求使稅負最低,利潤最多。

  上述籌劃是在現(xiàn)行稅制下進行的,如果國家對此作了調整,則另當別論。納稅人進行稅務籌劃,一定要注意稅法規(guī)定的新變化。

  利用計稅依據(jù)籌劃

  對于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計稅依據(jù)是銷售額。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款。價外費用指價外吸取的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補貼、違約金和手續(xù)費、包裝費、儲備費、優(yōu)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費用。納稅人在進行稅務籌劃時應注意:納稅人自產(chǎn)自用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確定,在確定時,按偏低一點的價格確定就能節(jié)省消費稅,在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情況下,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成本和利潤應是稅務籌劃點。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時,銷售額按受托方同類消費品的價格確定,此時,委托方可協(xié)同受托方在確定價格時獲取節(jié)稅的機會,將價格確定作為節(jié)稅手段加以運用。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率),材料成本和加工費是稅務籌劃點,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協(xié)助,將材料成本和加工費壓縮,從而節(jié)省消費稅。進口應稅消費品時,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費稅稅率),關稅完稅價格是稅務籌劃點,納稅人應盡可能降低抵岸價格以及其他組成關稅完稅價格的因素并獲取海關認可。稅價格是稅務籌劃點,納稅人應盡可能降低抵岸價格以及其他組成關稅完稅價格的因素并獲取海關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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