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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2009年審計師考試5月11日-5月15日報名

2009-5-11 14:16  【 】【打印】【我要糾錯

  2009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即將開始,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09年5月11日至15日。

  報名地點:常熟市人事局職稱事務所(常熟市珠江路222號404室)

  電話:52805322  


關于2009 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區(qū))人事局、審計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省人事廳《關于 2009 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為做好 2009 年度全市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09 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定于10月18日(星期日)。

  二、組織分工與考區(qū)設置

  2009 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教材征訂工作由市審計局人事教育處負責。

  2009 年度審計初、中級資格考試在蘇州市區(qū)設立考點,高級資格考試全省統(tǒng)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具體地址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考試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審計初、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高級資格考試設《經(jīng)濟理論與宏觀經(jīng)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兩個科目。各級別考試均分兩個半天進行。其中,初、中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高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 3 小時。

 。ǘ┏、中級資格考試試題為客觀題,高級資格考試試題為主觀題。各科試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ㄈ┛忌鷳紩r應攜帶黑色墨水筆、 2B 鉛筆、橡皮、 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 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紙錾蠎獋溆胁莞寮垼┛忌魅,考后收回?忌 “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tài))的,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考試時要嚴格檢查。

  四、報考條件

 。ㄒ唬﹨⒓尤珖鴮徲嬞Y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

  2 .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jīng)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3 .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 .從事審計、財經(jīng)工作。

  (二)報考審計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也可參加報名。

 。ㄈ﹫罂紝徲嬛屑壻Y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jīng)工作滿 5 年。

  2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jīng)工作滿 4 年。

  3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jīng)工作滿 2 年。

  4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jīng)工作滿 1 年。

  5 .取得博士學位。

  (四)報考審計高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 2 年。

  2 .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 4 年。

  3 .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 5 年。

  4 .大學?飘厴I(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 6 年。

 。ㄎ澹﹫竺麠l件中所規(guī)定的從事審計、財經(jīng)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考試年度當年 12 月 31 日。

  五、報名組織

 。ㄒ唬報名日期定于5月11日——15日,市區(qū)報名地點: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東大街 288 號一樓報名大廳),聯(lián)系電話:65109437 。五個縣級市報名事宜由當?shù)厝耸戮、審計局共同商定。駐蘇部、省直屬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在當?shù)貓竺?

 。ǘ└魇腥耸戮謺瑢徲嬀忠J真做好報名準備工作,相互支持、主動配合,聯(lián)合辦公,共同做好本地區(qū)考試的宣傳發(fā)動、報名組織與資格核查等項工作。

 。ㄈ﹫罂既藛T在報名前須到報名點領取“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簡稱“申報表”,格式見附件 2 )和 “ 審計考試報名卡 ”(簡稱 “ 報名卡 ” )。

 。ㄋ模﹫罂颊唔毐救颂岢錾暾,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在申報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并備齊下列材料方可給予辦理報名手續(xù):

  1.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報考高級者還應提供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 .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部分報考中、高級資格者適用)。

  4 .本人近期1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2 張(分別粘貼在申報表與報名卡的指定位置)。

 。ㄎ澹└鲌竺c在報名時對上述材料都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在申報表的“報名點資格審核意見”欄內簽署意見并加蓋審核印章。

  (六)有關報名卡填涂的注意事項參見附件2 。

 。ㄆ撸└魇幸凑沼嘘P規(guī)定組織好報考資格初審與報名工作,并于5 月20日前 將本地區(qū)初審合格報考人員的報名卡和申報表等有關材料報市人事考試中心。

  六、有關政策規(guī)定

 。ㄒ唬┏酢⒅屑壻Y格考試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fā)〈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fā)〔 2003 〕 4 號,參見蘇人通〔 2004 〕 94 號)的規(guī)定實行。

 。ǘ└呒墝徲嫀熧Y格評價組織工作按照江蘇省人事廳、審計廳關于轉發(fā)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fā)〈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蘇人通〔 2002 〕 152 號)有關要求進行。

  (三)考務組織工作按照《關于印發(fā)〈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的通知》(審考辦字〔 2000 〕 26 號,參見蘇人通〔 2004 〕 94 號)和《江蘇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暫行規(guī)定》(蘇人發(fā)〔 2002 〕 76 號)所規(guī)定的要求執(zhí)行。

  七、教材征訂

  教材征訂工作由蘇州市審計局人事教育處負責。

  八、收費事宜

  (一)根據(jù)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函》(蘇價費函〔 2002 〕41 號、蘇財綜〔 2002 〕34 號),初級、中級考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收費60元(每人兩科合計120 元)。

  (二)根據(jù)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復函》(蘇價費函〔 2002 〕 72 號、蘇財綜〔2002 〕72 號),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費為每人每科110元(兩科 220 元)。

二00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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