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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2011年稅事

2012-1-10 8:51 姚長輝 【 】【打印】【我要糾錯

  專業(yè)性比較強的新聞報道一定要掌握專業(yè)知識,不能說外行話;作非正面報道時一定要慎之又慎,把握好輿論導向,這才是負責任的媒體人應該做的。

  征稅是個技術活,干起來不容易。所以,稅收工作者有必要與時俱進,不斷改進和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

  “這一年真的有點累,需要應對的事情太多了”、“負面東西多,頭緒有些亂”、“工作難度越來越大”。在去年底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記者聽到的類似感慨太多了。說這些話的人大多是稅務系統(tǒng)的各級稅官,也有曾參與稅收政策調整與制定的人士。

  套用“多事之秋”這個成語,2011年可以稱作是稅收工作的多事之年。

  “饅頭稅”“月餅稅”之類提法有誤導民眾之嫌,媒體有必要注意準確性與導向性;同時,也反映出稅收宣傳力度亟須加大。

  在我國現(xiàn)行稅制中本來就沒有什么“饅頭稅”。當饅頭作為一種商品來賣時,它自然而然進入增值稅的課稅范圍,因為所有商品都要依法繳納增值稅。“月餅稅”也是同樣道理,按照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個人所獲得的包括現(xiàn)金、實物和有價證券等形式在內的所有收入,都要視作應稅所得而計入征稅范圍。這樣,由供職單位發(fā)給職工的月餅,顯然屬于職工福利待遇的一部分,將其視作個人應稅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乃依法征稅,實在沒必要大驚小怪。但有些媒體對這種依法征稅之事既“驚”又“怪”,一時間把民眾對稅收的負面情緒攪得沸沸揚揚。就此,媒體人有必要進行認真反省。

  這類有嘩眾取寵、誤導民眾之嫌的報道,大多出自不具有稅收基本常識的媒體人之手。也許是某個媒體人平時沒有稅收知識的積累,偶爾聽到比較“雷人”的提法或說法,結合當時社會輿論的熱點熱議,禁不住“眼球效應”的誘惑而萌生撰文念頭。但新聞的生命是事實,是準確,諸如“饅頭稅”“月餅稅”之類的提法首先就不是事實,不準確,那為什么還要大肆宣傳,反復宣傳呢?試想,如果“饅頭稅”的提法成立,那賣飲料的繳了飲料稅,賣煎餅的繳了煎餅稅嗎?這稅那稅如果都存在,那我國的稅種不就多如牛毛了嗎?如果人人都覺得對單位發(fā)給職工的月餅征收個稅不通情理,那么假定免了此項稅收,對單位發(fā)給職工的所有實物都免稅,即使經濟實力充足的單位發(fā)給職工電視、汽車或房子作為福利也都免稅,這樣就合理了嗎?

  作專業(yè)性比較強的新聞報道一定要掌握專業(yè)知識,不能說外行話;作非正面報道時一定要慎之又慎,把握好輿論導向,這才是負責任的媒體人應該做的。廣大民眾不是專業(yè)人士,面對鋪天蓋地的不恰當宣傳沒有去偽存真的能力,這樣難免會帶來一些負面影響,以致于給相關部門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和負擔。所以,媒體人一定要把握好輿論導向問題,對民眾、對事實負起責任。

  與此同時,一個重要問題也擺在了有關部門的面前,即稅收宣傳力度亟須加大。

  對繁多的稅收知識和政策,不做大量的宣傳是行不通的,而且,宣傳還要講究方式方法,對此,相關部門可謂動了不少腦筋。比如,從1992年起,國家稅務總局就規(guī)定每年4月為全國稅收宣傳月。到目前,全國稅收宣傳月已連續(xù)搞了20年,達20次。每次稅收宣傳月都有主題,國家稅務總局作為活動組織者,都會開展一系列活動,包括請各行各業(yè)納稅人及財稅界、法律界專家學者開座談會,曝光涉稅案件,進行網上在線訪談,舉辦網上稅收知識競賽及稅收公益廣告大賽、稅收短信征集大賽等。各地各級稅務機關更是大張旗鼓地組織稅務人員進工廠、進學校、上街頭,發(fā)放宣傳資料或現(xiàn)場解答納稅人問題。電視形象直觀,互聯(lián)網、廣播電臺傳播快捷,報刊雜志等平面媒體方便實用,動漫、公益廣告、短信、漫畫以及文藝節(jié)目藝術性和觀賞性強等各種宣傳媒介的優(yōu)勢,均被發(fā)揮得淋漓盡致。但筆者以為,改變單一的你宣傳、我接受的方式至關重要。

  無論你活動組織得再形式多樣,再聲勢浩大,都難免有勸人繳稅的嫌疑,而勸人繳稅總是招人煩的。我們要想辦法讓納稅人知道他所繳納的稅款,是如何用在了他自己身上的;我們還要讓納稅人體會到繳稅的樂趣和享受。據說,韓國政府在每年的3月3日“納稅人節(jié)”前后,都要召開模范納稅人表彰大會,向他們授予勛章,并頒發(fā)“誠實納稅證”。而一旦獲得“誠實納稅證”,納稅人便可在國營停車場免費停車,免費利用機場貴賓室;我們的稅務干部還需要不斷提高服務水平,真正用心、用自己的每一言每一行去感動納稅人,去贏得納稅人的肯定與支持。為什么要這樣?因為優(yōu)質服務是最好的稅收宣傳。

  減稅面、減稅力度都很大,但仍時受微詞詬病,說明利益相關方有待溝通。政策制定者“只做不說”做法受到挑戰(zhàn)。

  2011年,我國陸續(xù)出臺了一系列關于結構性減稅的政策措施,密度之大前所未有,受惠面之廣也是多年少見。

  比如,自9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使申報繳納工資、薪金所得稅的納稅人減少了6000萬人。

  再如,10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提高增值稅和營業(yè)稅起征點后,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積極迅速貫徹落實這一減稅政策,提高增值稅和營業(yè)稅起征點至月銷售或營業(yè)額20000元的最高標準。從納稅人受惠面看,增值稅和營業(yè)稅起征點提高后,全國924萬余戶個體工商戶將無需繳納增值稅和營業(yè)稅,占全部個體工商戶的比例達63%以上。

  還有,2011年,為進一步支持和促進中小企業(yè)尤其是小型微型企業(yè)發(fā)展,國家還在增值稅、營業(yè)稅、印花稅、企業(yè)所得稅、進口關稅以及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消費稅等方面出臺了多項稅收減免政策;支持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優(yōu)惠政策,惠及對象包括應屆高校畢業(yè)生、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和城鎮(zhèn)就業(yè)困難群體等。

  上述政策惠及民生,支持了中小企業(yè)發(fā)展,充分體現(xiàn)了政府實行結構性減稅的信心與決心。然而,就是在減稅面、減稅力度如此之大的環(huán)境下,仍時不時會出現(xiàn)對稅收政策以及稅收工作的微詞和詬病,這一方面說明了稅收的“天性”就是招人煩之外,也反映出相關各方的溝通還遠遠不夠。

  記得去年2月23日車船稅法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二次審議時,社會各界對車船稅改革爭論不休。車船稅的調整方案本來形成于2010年。當年10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第一次審議之后,將車船稅法(草案)在網站上公布,公開征求意見。僅僅過了一個月,就收到了近10萬份書面意見。其中,要求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的有53137條,占54.62%。盡管二審稿已經對原草案做了大幅調整,排氣量在2.0升及以下乘用車的稅額已經被降低,但不少人仍舊不愿意“買賬”。按說,將車船稅法(草案)在網站上公布,公開征求意見,已經顯示了政策制定者傾聽民意的態(tài)度,二審稿又積極對原草案做了大幅調整,降低了排氣量在2.0升及以下乘用車的稅額,也表明政策制定者的誠意,在這種情況下仍出現(xiàn)諸多不肯定的聲音,有關方面完全可以站出來引導輿論,充分說明這項政策為什么只能這樣、不能那樣的原因及意義。而我們的政策制定者多年來堅持“只做不說”的原則,對敏感問題敏感政策一概回避,殊不知你不說,意見相左的人卻一直在說,大說特說。質疑之聲反對之聲多了,民眾言行就會受到影響,最后影響到政策的制定與執(zhí)行。

  若在早些年,政策制定者“只做不說”沒有太大關系,因為稅收話題還沒有引起太多民眾的關注。而近幾年來,民眾的稅感急劇增強,再加上網絡傳播相對自由迅速的影響,民眾對稅收的關注度可謂空前高漲。這樣“只做不說”這一好的傳統(tǒng)便受到了挑戰(zhàn)。筆者建議,政策制定者大可以該說就說,遇有質疑之聲反對之聲時,及時反映,迅速“出招”,引導輿論發(fā)揮正面引導的作用。

  一位稅制專家說過這樣的話:誰都知道什么樣的稅制是最好的,但最好的不一定最適用,因為稅制定下來是要執(zhí)行的,而執(zhí)行時要受到各種現(xiàn)實條件的制約,所以,出臺的稅制經常是次優(yōu),甚至是再次優(yōu)的。這是專家們的無奈,需要納稅人理解。

  一位政策制定部門的處長跟記者發(fā)過這樣的感慨:出臺一項涉及民眾的稅收政策太難了,不說日復一日的加班,考察,光是草擬的文件摞起來就有一層樓那么高,既要考慮政策意圖,又要兼顧財政承受能力,還要顧及民眾感受,在諸多方面找到一個平衡點,真的很難。這是稅收工作者的肺腑之言,很少有人聽到,筆者愿意讓更多的人聽到。

  關于稅,有這樣一句經典之言:“稅收這種技術,就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這是英國經濟學家科爾貝說的,這話告訴我們,征稅是個技術活,干起來不容易。所以,稅收工作者有必要與時俱進,不斷改進和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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