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海關總署、國稅總局日前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決定對2005年12月31日前已在境外辦理船舶登記手續(xù)懸掛“方便旗”、船齡達到一定年限且符合相關技術條件的中資船舶(中方出資比例不低于50%的船舶),在2011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報關進口的,免征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
通知明確,享受稅收優(yōu)惠的各類進口船舶的船齡范圍為:油船、化學品船、液化氣船等的船齡為4年-12年,散貨船、礦砂船等的船齡為6年-18年,集裝箱船、雜貨船、多用途船、液化石油氣船、散裝水泥船等的船齡為9年-20年,上述船齡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2007年7月1日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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