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節(jié)臨近,相信今年不少人在品嘗月餅時,會感覺不那么“甜蜜”了。這是因為,以往很多人沒有留心到的“月餅稅”被媒體曝出,很多人第一次了解到,原來以為是單位“純福利”的月餅,也要繳稅,收入正好在臨界點的職工,可能為一盒300元的月餅要多掏幾十元的個稅,感覺當然“不爽”。昨天,財稅專家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稅務部門對月餅等單位發(fā)放的實物征稅是依法辦事,如果市民覺得發(fā)月餅繳稅不值,單位不如直接發(fā)錢來得實惠。
專家:月餅征稅法理上沒錯
“月餅稅”實際上并不存在,真實的稅種是個人所得稅。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告訴記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無論是單位派發(fā)的月餅,還是元宵節(jié)發(fā)的元宵、端午節(jié)發(fā)的粽子、夏天發(fā)的茶葉,包括勞保用品或雞蛋、帶魚等,都屬于“實物”形式的個人收入,按照我國稅法相關要求,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于普通消費者對稅法原則不清楚,導致很多人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其實,稅務部門只是依法征收,而且已經征收多年了,劉桓說,“月餅征稅法理上并沒有錯”。
財務:發(fā)月餅企業(yè)也要繳稅
“如果這樣,還不如直接發(fā)現金,還能去挑選自己喜歡的口味兒,何必統(tǒng)一派發(fā)月餅呢?”一家單位職工小張郁悶地表示。
“發(fā)放月餅,單位領導主要考慮是有個過節(jié)的氛圍。”一家公司財務人員告訴記者,其實,一般內資企業(yè)單位購入月餅,單位不僅要繳25%的企業(yè)所得稅,而且費時費力,職工個人還要負擔個稅。“如果將買月餅的錢作為過節(jié)費下發(fā)員工,員工的個稅雖然不能省,但單位省了一筆企業(yè)所得稅,也可以避免月餅大搬家,造成浪費。”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黃樺表示,稅法規(guī)定發(fā)放實物也要征稅,這是為了避免一些單位以多次發(fā)放實物的形式,來逃避稅收。專家建議,單位大可以征集民意后,以發(fā)放過節(jié)費等形式代替發(fā)放月餅等實物,避免硬性派發(fā)傷了民意。
此外,由于今年9月1日起,個稅免征額將提高至3500元,事實上一些單位的員工工資在去除掉“三險一金”后并不能達到3500元以上。如果所發(fā)放月餅價格不高,且與職工現金等收入相加后沒有達到3500元的話,并不需繳稅。
算稅:月收入不同稅額也不同
今年的中秋節(jié)是公歷9月12日,多數單位將在中秋節(jié)前夕向職工發(fā)放月餅。以9月1日起實施的新個稅法來計算,一盒月餅帶來的稅收有多少,還要視個人收入來定。
記者發(fā)現,由于一些媒體和市民不熟悉個稅的計算公式,在計算中沒有減去“速算扣除數”,導致網絡上流傳應納稅所得額為4400元,加上300元月餅錢,個稅為此提高500元,相當于“為300元月餅買了500元的單”的錯誤說法。
參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個稅的計算相對簡單,即以個人收入扣除“三險一金”后減去3500元的個稅免征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屬于7級稅率中的哪一檔,就以“應納稅所得額”乘以稅率,再減去速算扣除數。
參照以上公式,假設王先生實際到手的月收入金額為5000元,減去3500元免征額后為1500元,即“應納稅所得額”為1500元,適用第一級稅率3%,即1500元乘以3%減去速算扣除數0,王先生當月應繳個稅為45元。而本月單位又發(fā)放了價值300元的月餅,王先生的“應納稅所得額”上升為1800元,就適用第二級稅率10%和105的速算扣除數。計算可以得出,王先生領了月餅后,1800元乘以10%減105等于75元。也就是說,王先生為這盒月餅多繳了30元個稅。
由于一盒月餅對收入處在7級稅率臨界點的職工影響較大,再舉一個位于此區(qū)間收入的例子。假設劉女士月薪收入為8000元,減去3500元免征額后,“應納稅所得額”為4500元,恰好處于第二級10%的稅率,4500乘以10%減去105,可以算出劉女士應繳個稅345元。而如果單位發(fā)放了300元的月餅,恰好使劉女士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500元,達到了第三級20%的稅率。計算可以得出:(4500+300)×20%-555=405元。也就是說,劉女士為這盒月餅多負擔了60元個稅。
9月1日后實施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
級數 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1500元的 3 0
2 超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記者手記:偽命題背后的真民意
熟悉稅法的人都知道,工薪族為現金和實物所要繳納的只有個人所得稅這一種稅,“月餅稅”實際上不存在。如果“月餅稅”存在,那么單位給職工發(fā)點什么都可以命名一個新稅種,比如“元宵稅”、“雞蛋稅”、“夜餐稅”、“勞保稅”、“帶魚稅”……這聽起來就像是“苛捐雜稅”,而稅務部門也將一次又一次因為這樣的偽命題而備受詬病。
但是,“偽命題”后面卻藏著真民意。
除去月餅外,單位所發(fā)的大部分福利其實都是需要繳稅的,消費者對月餅也需征稅的普遍反感,背后是對減輕個人稅負,確保員工福利的渴求。
退一萬步說,中秋節(jié)期間贈送月餅,已經成了一項節(jié)日傳統(tǒng)。但有調查表明,大部分月餅轉送來轉送去,成了不少職工的“人情負擔”,很多人節(jié)日期間真正吃不了一塊半塊的月餅。從這個意義上講,誰也不愿為單位派發(fā)的月餅買個人稅收的“稅單”。因此,人們才會對發(fā)月餅也收稅的事在感情上難以接受。
其實,單位在發(fā)放月餅這件事上,可以更“人性化”一些,以過節(jié)費代替,愿意多吃月餅的自己去買,不愿意吃的可以買些水果代替,豈不一舉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