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稅訊集萃(06.05-06.11)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fā)出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其中要求加強對財產轉讓所得、利息所得、股息所得、紅利所得、經營所得等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項目的個稅征收管理……詳細>> |
|
【問題】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 【解答】通常我們對于用途難以劃分的貨物,采用應稅產品銷售額的方式來劃分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只有專門用于不征收增值稅項目或者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項目,包括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詳細>> |
|
納稅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或者扣繳義務人遺失扣繳稅款憑證,應當在15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同時申請補發(fā)。稅務登記證件遺失的處理流程大致包括兩個方面:首先是申請;其次分別是受理、審核和回復……詳細>> |
|
某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系高新技術企業(yè),在2009年度匯算清繳中,其企業(yè)以上年度可彌補虧損160萬元,2009年度經調稅調整后匯算,應納稅項目所得額為-430萬元,另外其企業(yè)當年還發(fā)生能單獨準確核算的符合條件的藥品開發(fā)技術轉讓收入600萬元,技術轉讓成本和相關稅費……詳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