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新車,稅務部門主動打電話通知消費者要退“車輛購置稅”?您要是碰上這樣天上掉下來的“大餡餅”千萬得多長一個心眼兒,因為就在您以為撿著餡餅兒的時候,您其實已經(jīng)掉進了騙子的陷阱。
天上掉餡餅,購車能退稅?
2009年3月份以來,本溪市局12315指揮中心陸續(xù)接到消費者咨詢與求助電話。消費者稱:近期陸續(xù)接到自稱是稅務部門工作人員的電話,對方說“依據(jù)國家相關政策,凡購買車輛的消費者,可按一定比例的購置稅返還。為便于向消費者賬戶匯入退稅款,要求提供銀行卡卡號、賬戶名稱等詳細信息。”本溪市一名在沈陽購車的消費者,因相信“購置稅返還款”被騙8800元,很多購車消費者對個人資料信息的泄露表示強烈不滿。
據(jù)了解,“退汽車購置稅”騙局一般是犯罪團伙通過非法途徑大量收集車主的姓名、電話、車牌號等身份資料和購車信息,再致電車主,先報出車主的詳細資料以取得車主的信任,然后以退還汽車購置稅為利誘,騙車主撥打犯罪團伙提供的查詢電話予以確認,隨后誘騙車主通過電話銀行進行轉(zhuǎn)賬操作,把自己銀行卡里的錢轉(zhuǎn)到騙子的賬戶。
騙子騙術(shù)大揭秘
騙子的主要作案手法是:首先是通過網(wǎng)絡、4S店、保險公司等渠道,非法購得車主私人資料,然后,以國家稅務總局工作人員名義,向消費者郵寄信件或致電,稱凡在2009年1月20日以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車型的消費者,可以獲取一定比例的購置稅返還款,要求消費者提供銀行卡卡號、賬戶名稱等詳細信息以便于其向賬戶匯款。在獲取消費者信息后,不法分子通過偽造、變造等方式從消費者賬戶中取現(xiàn)或以賬戶驗證等方式引誘消費者主動匯款,使消費者蒙受經(jīng)濟損失。
據(jù)了解,2008年底,國家為擴大內(nèi)需,促進汽車產(chǎn)業(yè)發(fā)展,出臺了“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暫減按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的購車政策。犯罪分子正是瞅準這一時機,利用消費者對政策的不了解而實施騙局,故伎重演且手段翻新,至使一些消費者上當受騙。
通過對相關事情分析,可以確認購車車主個人資料信息的泄露,是消費者被騙的一個主要成因。
防騙提示:切勿輕易透露個人信息
遼寧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提醒機動車經(jīng)銷商和辦理購車手續(xù)相關部門,對購車消費者的個人資料不能隨意泄露,否則,按照法律規(guī)定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建議相關執(zhí)法部門在打擊“汽車退稅”詐騙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加大對泄露、倒賣、盜取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嚴厲查處,以確保公民的合法權(quán)益不受侵害。
同時,遼寧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提醒廣大購車消費者,千萬不要輕易相信打著稅務人員的幌子的“購車退稅”騙局。如發(fā)現(xiàn)上述違法行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在目前違法犯罪分子行騙手法不斷翻新情況下,消費者最有效的自我保護措施,就是不要隨便透露個人信息(特別是銀行賬號等信息),不貪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