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廣州車船使用稅已停止征收,取而代之的是車船稅,已征收20年的車船使用稅正式退出歷史舞臺。1月9日記者從地稅部門得知,除開免費車輛,所有車輛不管是否使用,只要登記就要納車船稅,預計稅額比之前上漲兩倍。
廣東省地稅相關負責人表示,車船稅的納稅人是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只要依法在公安、交通、農業(yè)等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都是征稅對象,除開規(guī)定免稅車輛外,其余車輛必須繳納稅款,具體分為車輛、船舶兩大類,其中車輛為機動車,包括載客汽車、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摩托車、專項作業(yè)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船舶為機動船、非機動駁船。
每年的“車船使用稅”小汽車為240元,31座以上客車要交320元,在20年前,這是筆較大數目。但現(xiàn)在,對用車的人來說,不過只是月收入的零頭而已。廣東省稅局有關負責人說,現(xiàn)行車船使用牌照稅稅額55年沒有調整,稅額是按照車船使用牌照稅的稅額標準制定,20年沒有變。隨著經濟發(fā)展、物價指數的上升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兩個稅種的稅額標準明顯偏低,已經不適應我國車船擁有、使用和管理現(xiàn)狀及發(fā)展趨勢。預計,廣東車船稅預期會漲到之前的兩倍,但具體定在多少,有待具體施行細則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