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我國對所有貿易形式、地區(qū)、企業(yè)出口的化肥類產品及部分原料,在現(xiàn)有出口關稅稅率的基礎上,加征特別出口關稅,稅率為100%,涉及氨、氮肥、磷肥、鉀肥、復合肥及其它化肥類產品及部分原料共計32個海關稅號。
我國在國內用肥旺季對化肥加征100%特別出口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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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我國對所有貿易形式、地區(qū)、企業(yè)出口的化肥類產品及部分原料,在現(xiàn)有出口關稅稅率的基礎上,加征特別出口關稅,稅率為100%,涉及氨、氮肥、磷肥、鉀肥、復合肥及其它化肥類產品及部分原料共計32個海關稅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