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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地稅局:車船稅征收方式仍不確定

2007-5-21 8:47 廣州日報 【 】【打印】【我要糾錯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保監(jiān)會聯合發(fā)出通知明確,從今年7月1日起,船稅將隨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即“交強險”)一同繳納,經營交強險的保險公司為代扣代繳義務人。但已繳納了今年交強險的車主,如何繳納車船稅?昨日,廣東省地稅局有關負責人回答本報記者查詢時說,目前該局還沒有收到正式的通知文件,征繳的具體方式還不能確定。

  “我是在今年1月買的小轎車,當時買交強險時保險公司還沒有代扣車船稅。請問什么渠道可以交納?‘交費易’終端到現在還是不能交納!币幻鹈安裆钡氖忻裨12366咨詢熱線上提問。

  有柴生相似疑惑的市民還有不少,據廣州市地稅局納稅人服務中心的數據,最近僅是廣州12366的電話咨詢關于車船稅征繳的提問便占到了6%~10%.帶著疑問,記者昨天咨詢了地稅部門的有關人士。省地稅局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國家總局的正式文件,但一旦收到,就會按照國家的通知來做。今年4月底廣東已就2007年車船稅的征收方法作了公布,省地稅會否就這一改變作補充說明,該負責人表示目前還不能明確。而廣州市有關負責人也表示,廣州車船稅的征收時間表和方式仍然不能確定。

  據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保監(jiān)會的通知,中國人保、中國平安等24家經營交強險業(yè)務的保險公司將成為機動車車船稅的唯一扣繳義務人,負責代收代繳車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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