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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房今起嚴格按5%征稅 去年出租房繳稅2億

2007-2-1 9:4 北京日報 【 】【打印】【我要糾錯

  北京市地稅局昨天公布,從2月1日起,個人出租屋收入將嚴格按照5%綜合征收率征稅,其中包括征收率為0.5%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率為4.5%的其他地方各稅。去年,本市個人出租房屋繳稅已經(jīng)超過2億元,比上一年又有新的增長。

  個人出租房屋收入按5%綜合征收率征收的稅款中,分別包括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稅、房產(chǎn)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chǎn)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等地方各稅。

  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個人出租、轉租、再轉租房屋的收入,可以在5%綜合征收率和分稅種征稅兩種繳稅方式中自選。但是,選定綜合征收率繳稅后,就必須嚴格按5%的綜合征收率繳納稅款。繳稅后,稅務機關將給納稅人開具包括房產(chǎn)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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