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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慎玩避稅花招

2006-6-25 13:3 舜網-濟南時報 【 】【打印】【我要糾錯

  不足5年的商品買賣要全額征收營業(yè)稅的規(guī)定出臺后,近日為避稅辦理贈與公證、委托公證的市民驟增。市公證處管理處提醒市民,“假公證真賣房”蘊藏著很大的風險,這種方式避稅萬萬不可取!

  “贈與避稅”弄不好房子白送

  目前,為了逃避高達5.5%的二手房營業(yè)稅,很多市民私下進行房屋買賣交易后,再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拿著公證書再辦理過戶手續(xù)時可以節(jié)省一大半錢。在不少公證處,辦理此類公證的市民“黑壓壓的一片,都擠破了頭”。

  公證人員提醒:這種情況看似可以省錢,其實風險是很大的。一般情況買房人在辦好房產證之前不會交齊全部房款,這就為以后的糾紛埋下了伏筆。如果發(fā)生糾紛,會出現公證贈與合同、買賣合同兩份證據。按照法律規(guī)定,如沒有足夠的證據推翻,公證合同更有效力。這樣一來,房子成了白白贈送,買房者可以把已付的房款追回。

  “委托避稅”小心惡意房主

  兩市民私下達成了房屋買賣協(xié)議,為了避稅雙方說好到公證處辦理“房產委托”,既委托5年后由買主代替出售房產,為萬無一失房產證由買房者拿著。沒想到,不久房主掛失了房產證,并拿著新的房產證把房子倒賣了兩次。最后,房主攜騙來的50萬房款潛逃,3個購房者為了同一套房產對簿公堂。

  公證人員提醒:辦理房屋委托公證,其實具有更大的風險,因為過戶要等幾年以后,一些惡意的房主可以從容地掛失再變賣房產。

  中介炒房,借著避稅掙差價

  一市民以4.8萬的價格把房子賣了出去,在對方(實際是房產中介)的慫恿下,雙方到公證處辦理了房產委托公證,把房產委托給了買主。不料,一個月之后,老太太發(fā)現買主又以5.9萬的價格把房子轉手出賣了?粗约喊装讚p失了1萬多塊錢,老太太非常后悔,但又無可奈何。

  公證人員提醒:一些房產中介公司最擅長用此法,通過辦理房產委托公證獲得房產之后,再以高價把房子轉手出售,什么稅都不用交而白得差價,賣房的市民要小心,別圖省點稅錢便宜了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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