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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信用好可以享受更多稅務優(yōu)惠和便利

2005-4-18 9:45  【 】【打印】【我要糾錯
  “納稅信用好的,可以依法享受更多管理上的優(yōu)惠與便利;納稅信用差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對其采取更加嚴格的管理與監(jiān)控措施!眹叶悇湛偩止賳T14日說。

  早在1999年,國家稅務總局就開始進行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的探索與實踐。全國稅務機關以科學評定納稅信用等級為核心,根據統(tǒng)一的標準、方法和程序,積極開展對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同時,在評定過程中,堅持了評定結果的惟一性、權威性。建立了國、地稅局之間的工作聯(lián)系制度,實行國稅局、地稅局共同評定,對擬評A級(最高級)納稅人實施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jiān)督,并對評定結果予以公告或查詢。對信用等級實施動態(tài)管理,原則上兩個年度評定一次。評定還注重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納稅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有異議的,除可申訴外,還可依法申請稅務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