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南京:房產契稅上調10日定奪

2003-6-5 15:13 江南時報·孫 潔 【 】【打印】【我要糾錯
  記者昨日獲悉,南京契稅至今仍未上調,估計10日會有官方正式消息出臺。為緩解此政策可能導致的市民購期房趕不上契稅優(yōu)惠的問題,市財政局6月2日發(fā)文,規(guī)定新購商品房可憑合同納稅

  南京市房產交易中心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直到昨日房產契稅仍是按0.75%收取的,繳稅窗口也沒有契稅上調通知,只有關于新購住房憑合同納稅的公告。公告稱:市民持已鑒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合同第1、2、4、32頁復印件,到華僑路征收服務大廳的專設收件窗口申報,征管人員初審后收件并開具收件單,納稅人憑收件單在10日后20日內(周一至周五)到北京西路2-1號市財政局契稅所征收服務大廳,憑收件單和合同繳納稅款,雙休日正常收件。

  該人士認為,現在今年3至5月間購現房和期房的市民都可趕上契稅優(yōu)惠了,證明3月1日政府改變納稅程序決不是什么圈套,政府是真心讓利于民的;3月前購房的市民因為當時的契稅是在合同簽訂后10日內就完稅的,所以不必煩心。現在聽到消息再慌慌忙忙趕簽合同,則可能因小失大。

  另有消息靈通人士告訴記者,正式的調整方案可能在本月10日左右出臺。至于計稅方法是適用簽約時間、鑒證時間還是實際繳稅時間的政策目前仍在討論中,但從政策的連續(xù)性來看,適用鑒證時間的可能性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