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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地稅推行“陽光稽查”優(yōu)化服務

2004-4-7 8:46 安徽日報·毛敏 馬兢 【 】【打印】【我要糾錯
  淮北市地稅局今年積極優(yōu)化納稅服務,推行“陽光稽查”。 

  該局在稽查前將稽查的內容、時間,稽查人員的職責權限和被查對象的權利義務告知納稅人,對納稅人在自查階段發(fā)現(xiàn)漏繳、少繳之處自覺予以糾正的免予處罰。對于稽查中查出的問題,他們將處理情況及依據與納稅人進行約談,制作納稅人陳述申辯材料,充分聽取納稅人的意見,加強與納稅人的溝通并提出改進意見。這個局還推行了稽查執(zhí)行回訪制,在稅務案件執(zhí)行完畢后,對整個稽查執(zhí)法過程中稽查部門和人員在納稅服務、文明執(zhí)法等方面的情況征求納稅人的意見,由納稅人填寫執(zhí)行回訪意見書,對納稅人反映的問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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