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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稅備考指導:發(fā)票開具時限的要求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0/03/07 17:36:18 字體: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開具的時限
結算方式 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時間
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托銀行收款 貨物發(fā)出的當天
交款發(fā)貨 收到貨款的當天
賒銷、分期收款 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將貨物交給他人代銷 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其他視同銷售貨物行為 貨物移送的當天

  注意:自2009年1月1日起,先開具發(fā)票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發(fā)票開具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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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辛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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