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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yè)從事基金交易取得的所得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來源: 安徽稅務 編輯:張美好 2021/03/16 15:00:54  字體:

【問題】

合伙企業(yè)從事基金交易取得的所得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案】

對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從事股權(票)、期貨、基金、債券、外匯、貴重金屬、資源開采權及其他投資品交易取得的所得,應全部納入生產經營所得,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通知 》(國稅發(fā)〔2011〕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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