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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20年1月發(fā)放19年12月工資,是否屬于20年度的綜合所得?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張美好 2021/03/04 09:46:57  字體:

【問題】

年度匯算的時間范圍是什么?企業(yè)2020年1月發(fā)放2019年12月份工資,是否屬于2020年度的綜合所得?

【答案】

1.年度匯算的“年度”即為納稅年度,也就是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2.屬于。年度匯算時的收入、扣除,均為該時間區(qū)間內實際取得的收入和實際發(fā)生的符合條件或規(guī)定標準的費用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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