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問題:稅務機關對D級納稅人采取的信用管理措施有什么變化?
答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5號)第三條規(guī)定,自開展2019年度評價時起,調整稅務機關對D級納稅人采取的信用管理措施。對于因評價指標得分評為D級的納稅人,次年由直接保留D級評價調整為評價時加扣11分;稅務機關應按照本條前述規(guī)定在2020年11月30日前調整其2019年度納稅信用級別,2019年度以前的納稅信用級別不作追溯調整。對于因直接判級評為D級的納稅人,維持D級評價保留2年、第三年納稅信用不得評價為A級。
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學習更多財稅資訊、財經法規(guī)、專家問答、能力測評、免費直播,可以查看正保會計網校會計實務頻道,點擊進入>>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