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在"營改增"新政中,針對建筑服務仍沿用原營業(yè)稅時的分包抵扣的思路,提出了一般納稅人可以簡易計稅的情形,主要有哪些呢?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3、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清包工方式: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fā)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可變通采用簡易計稅方式的情形: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
(1)一般納稅人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其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后的電梯提供的維護保養(yǎng)服務,按照“其他現(xiàn)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
(2)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chǎn)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3)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jīng)按照兼營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后的機器設備提供的維護保養(yǎng)服務,按照“其他現(xiàn)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想學習更多關于建筑行業(yè)企業(yè)的實操技能,來正保會計網(wǎng)校和老師一起學習建筑施工企業(yè)賬務處理及稅務風險防控(含實訓),兩大部分,五大專題,60多項技能,80多筆實訓,配備實訓軟件和電子資料,就算你是小白也能輕松進入建筑企業(yè)做高薪全盤會計!點擊進入,報名學習>>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