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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哪些情況下,企業(yè)的進項稅額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回答】
1.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2.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 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 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5. 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6. 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7.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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