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問題】
購買期房的契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如何確定?
【回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的規(guī)定: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
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前申報繳納契稅。
更多推薦:
上一篇: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是否繳納契稅?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