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贈送物業(yè)費,是否需要代扣個人所得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那個人 2022/10/14 15:45:16  字體:

【問題】

房地產企業(yè)向客戶銷售住宅的過程中,以促銷形式向客戶贈送物業(yè)費抵用券,對于該抵用券是否需要向客戶代扣個人所得稅?

【回答】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促銷展業(yè)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規(guī)定:

一、企業(yè)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 企業(yè)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

2. 企業(yè)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yè)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

3. 企業(yè)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

更多推薦:

【漲知識】企業(yè)所得稅預繳申報政策要點

@1.09億個體工商戶,別忘享受這些稅費優(yōu)惠

實務學習指南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