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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哪些土地免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 編輯:那個人 2022/09/05 15:17:25  字體:

【問題】

對哪些土地免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回答】

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一)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 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yè)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 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四) 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 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yè)的生產用地; (六) 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七) 由財政部另行規(guī)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1. 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yè)經費的單位,是指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或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包括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的事業(yè)單位。

2.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yè)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chuàng)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3. 對企業(yè)廠區(qū)(包括生產、辦公及生活區(qū))以內的綠化用地,應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稅,廠區(qū)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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