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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干貨!企業(yè)對賬的步驟,財務人員與供應商對賬的技巧!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fengjunyan 2020/07/22 17:13:33  字體:

我們財務人員一般每到會計期間終了的時候都會進行檢查和核對賬證、賬賬、賬實、賬表是否相符,以確保賬簿記錄的正確性。今天正保會計網(wǎng)校-開放課堂就給大家說說這企業(yè)對賬的步驟和對賬技巧吧!

一、企業(yè)對賬的步驟:

第一步:先對本月所有憑證重新進行審核,仔細核對減少差錯。月末結賬是建立在日常會計憑證的日清基礎上,要求日常的會計憑證數(shù)據(jù)和分錄準確無誤,一般建議在月末結賬時核對。 

第二步:進行以下項目的賬實核對。 

1.現(xiàn)金:在結賬日末進行清盤,編制盤點表。對平現(xiàn)金可以證明所有分錄中有現(xiàn)金的分錄正確。不平應查現(xiàn)金日記賬和所有現(xiàn)金相關憑證,查清原因進行處理。 

2.銀行存款:對所有明細賬號編制銀行存款調節(jié)表對平銀行賬。 

3.存貨: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等。在月末時應進行盤點,并對盤點結果與明細賬進行核對。如有差異應查清原因進行處理。

第三步:核對稅務報表與應交稅金明細賬等賬戶的勾稽關系。 

1.對稅務進項稅額認證清單、小票清單(海關完稅憑證、農產品收購)和企業(yè)的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明細賬進行核對,關注稅法規(guī)定不可以抵扣的項目的金額、進貨退回、折讓紅票等。 

2.對于銷項稅額對金稅開票的銷項清單、及普通發(fā)票與無票收入清單和企業(yè)的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行核對。(有營業(yè)稅的單位可以核對企業(yè)收入明細賬與發(fā)票的清單,原理是一樣的); 

3.對于進項稅額轉出等其他應交稅金的明細科目核對的原理是一樣的。 

第四步:查看所有明細科目余額對于有異常的方向余額的進行調整。(準則版) 

對應收/應付賬的核對。 

1.對所有明細賬與總賬進行核對。 

2.清查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有無串戶情況進行清理。 

3.查看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明細賬所有明細有無貸方余額,如有應查清原因進行調整。一般原因為做錯賬戶或一戶單位開了二個明細。如應收賬款貸方應調到預收賬款,預付賬款貸方應調到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調到其他應付款等。同理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應清查借方余額。 

二、財務人員與供應商的對賬技巧

財會工作是一個細致活,制單、記賬、對賬、報表、報稅每一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都要謹慎小心。本文主要針對與供應商對賬這塊講一講財務人員需注意的細節(jié)。在對賬前,會計對供應商提供的對賬資料應進行初步審核,不滿足條件的對賬資料應要求供應商補充完善。首先審核對賬手續(xù),是否經(jīng)過有權人士的簽批,其次審核如下內容:

1.對于只提供余額無明細賬目的對賬資料,不予對賬。

供應商必須提供最后一次對賬以來的全部賬目資料;以前從未進行過對賬的,必須提供自雙方開始業(yè)務往來以后的所有賬目資料。對于對方因財務決算審計發(fā)函要求核對賬面余額的,同樣應按照上述原則辦理。

2.對于供應商直接依據(jù)其銷售部門往來資料而非財務部門賬目提供對賬資料的,不予對賬。

雙方核對的賬目主要應是財務賬目,供應商銷售部門賬目可能與其財務部門賬目不符,對賬基數(shù)存在問題,會給以后的雙方清算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因為最后清算以雙方財務賬目為準。

3.對于多年無業(yè)務往來的供應商前來對賬,即使經(jīng)過企業(yè)有權人士簽批,供應商的對賬資料也必須加蓋供應商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或者提供加蓋公章的介紹信,否則不予對賬。

因為多年無業(yè)務往來的供應商,我們不太了解其近年來的情況,可能原有企業(yè)已解體、改制,現(xiàn)在對賬及以后催款都可能系個人行為,并不代表原企業(yè),可能對賬人并不具有索償權利。

4.對于對賬手續(xù)和賬目資料齊全的供應商,應及時對賬并出具對賬單。

5.有些供應商屬于小企業(yè)或個體工商戶,賬目資料并不齊全,很可能缺失以前年度的賬目資料,這種應視以下情況處理:

如果今后雙方繼續(xù)合作,那么應就現(xiàn)有資料出具“有保留意見的對賬單”,至少對賬目齊全的年度不拖拉造成歷史遺留問題。什么是“有保留意見的對賬單”呢?就是在對賬單上加一個說明段,說明雙方對賬由于供應商提供賬目不全的原因,只就某年某月以來的賬目資料進行對賬,以前年度的賬目并未核對,暫時以某余額為準出具對賬單,采購企業(yè)保留根據(jù)證據(jù)進一步調整賬目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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