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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全解 關于年終獎的個稅知識!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小小 2021/02/07 10:31:16  字體:

臨近年末,又到了發(fā)“年終獎”的時候!這些關于年終獎的個稅知識,您知道嗎?

1、哪些收入可以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

2、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怎么算?

3、取得兩筆年終獎,均可單獨計稅嗎?

Q1、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范圍包括什么?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第一條規(guī)定:“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jù)其全年經(jīng)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yè)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fā)放的一次性獎金。

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jù)考核情況兌現(xiàn)的年薪和績效工資?!?/p>

第五條規(guī)定:“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p>

Q2、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算個稅?

答:根據(jù)《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稅發(fā)〔2005〕9號”文件規(guī)定的,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有以下兩種計稅方法:

1、單獨計稅

即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一文全解 關于年終獎的個稅知識!

表1: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

2、合并計稅

即可以選擇次年3月1日-6月30日匯算清繳時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具體算法參考2019年匯算公式:

2019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19年已預繳稅額

一文全解 關于年終獎的個稅知識!

表2:綜合所得適用稅率表

溫馨提示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Q3、取得兩筆年終獎,是單獨計稅還是合并計稅?

答:要看兩筆年終獎的發(fā)放時間,若在同一個月內(nèi)發(fā)放,應將兩筆發(fā)放的總金額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在次月進行扣繳申報。必須注意的是,僅限同一個月份內(nèi)分筆發(fā)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合并申報。

溫馨提示:

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在匯算清繳時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選擇。

Q4、獎金單獨計稅有次數(shù)規(guī)定嗎?

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對每一個納稅人(包括工作未滿一年的職工),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方式只允許采用一次。

換句話說,納稅人可以選擇其中一筆單獨計稅,其余將全部并入綜合所得申報中。

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案例

居民個人小黃,2020年從單位取得一筆績效獎金48000元,2020年全年工資120000元,不考慮三險一金,無其他所得收入,專項附加扣除12000元。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1)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單獨計算:

確定使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48000÷12=4000(元)

可知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shù)210

全年一次性獎應納個人所得稅=48000×10%-210=4590(元)

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4590+2280=6687(元)

(2)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并入2020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溫馨提示

1、扣繳義務人日常已按一次性獎金申報的收入,員工個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可自行決定是否調整為綜合所得;

2、扣繳義務人日常按正常工資辦理預扣預繳申報的收入,員工個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不允許將任何一筆調整為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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