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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行政復議(4.1)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6/04/01 14:58:09 字體: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單選題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的制定,復議機構應當自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之()日內,將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發(fā)送被申請人。

A.30

B.15

C.10

D.7

以上是正保會計網校從論壇里整理的熱心學員為大家分享的初級會計職稱試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拉開了序幕,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備考,正保會計網校已開始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招生。正保會計網校祝所有學員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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