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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答疑精華: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寧城 2019/12/03 14:44:08 字體: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經濟法基礎》第五章“免征企業(yè)所得稅”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提問:

【免征企業(yè)所得稅的所得】

答疑老師回復:

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yè)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①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②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③中藥材的種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⑤牲畜、家禽的飼養(yǎng);

⑥林產品的采集;

⑦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y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yè)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yè)項目;

⑧遠洋捕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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