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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考試各科目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簡答題
甲股份有限公司為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所得稅稅率為25%。甲公司2011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12年2月28日完成,在此之前發(fā)生的2011年度納稅調整事項,均可進行納稅調整。不考慮除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相關稅費。報出前有關情況和業(yè)務資料如下:
甲企業(yè)在2012年1月進行內部審計時發(fā)現(xiàn)如下情況:
2011年7月1日,甲公司采用支付手續(xù)費方式委托乙公司代銷B產品200件,售價為每件10萬元,按售價的5%向乙公司支付手續(xù)費(由乙公司從售價中直接扣除)。當日,甲公司發(fā)出了B產品200件,單位成本為8萬元。甲公司據(jù)此確認應收賬款1900萬元、銷售費用100萬元、銷售收入2000萬元,同時結轉銷售成本1600萬元。
2011年11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轉來的代銷清單,B產品已銷售100件,同時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但尚未收到乙公司代銷B產品的款項。當日,甲公司確認應收賬款170萬元、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萬元。
請作出正確的調整分錄。
【正確答案】調整分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950〔(2000-100)×50%〕
貸:應收賬款950
借:發(fā)出商品800(1600×5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80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37.5〔(950-800)×2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37.5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12.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12.5
答案解析:應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而不是發(fā)出代銷商品時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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