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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考試《稅法一》答疑精華:舊固定資產增值稅的計算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2/17 16:40:15 字體:

2017年稅務師備考正當時,很多考生在備考過程中都會遇到各種“疑難雜癥”,有時甚至會心灰意冷,不過請不要著急,網校的備考利器答疑板來幫你。針對學員在學習中遇到的問題可隨時通過所報課程的答疑板提交,網校答疑老師會給出有針對性的解答。為幫助廣大考生解決備考中的難題,特搜集整理了稅務師各科目答疑精華分享給大家!

:舊貨、舊固定資產和舊物品的區(qū)分及增值稅的計算。

:首先明確一下概念,舊貨,舊固定資產和舊物品:

舊貨是指購進后專門用于出售的舊貨,自己是沒有使用過的,一般都是以經營為目的的。

舊固定資產是自己使用過的帳上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并計提折舊的。

舊物品是指價值較小,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并核算的包裝物等其他低值易耗品。

一般納稅人出售使用過的舊物品,按17%計算銷項稅。

一般納稅人出售使用過的不能抵扣進項稅的舊固定資產,減按2%計算征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出售可以抵扣進項稅的舊固定資產,按17%計算銷項稅。

一般納稅人(舊貨經營單位)出售非自己使用過的舊貨,減按2%計算征收增值稅。

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物品,按3%計算應納增值稅,應納稅額=售價/(1+3%)*3%

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和舊貨,減按2%計算應納增值稅,應納稅額=售價/(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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