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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稅收相關法律》練習題:行政復議的申請期限和審理期限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4/03/18 15:09:00 字體:

  2014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收相關法律》的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多項選擇題

下列關于行政復議的申請期限和審理期限的表述,正確的有(?。?。

A、申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B、申請人可以自收到行政復議機關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30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C、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D、情況復雜,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60日

E、情況復雜,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相關鏈接:

  2014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收相關法律》第一篇第五章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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