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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稅務師《稅法二》模擬試題及答案:經營所得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水冰月 2023/10/17 17:47:34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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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

下列各項所得中,不按“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的是(?。?。

A.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B.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y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C.個人獨資企業(yè)對外投資分回的股息、紅利

D.個人對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個人獨資企業(yè)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yè)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點評】本題考查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袄ⅰ⒐上?、紅利所得”屬于分類所得,單獨計算,不歸屬到經營所得。

考察知識點

經營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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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稅務師考試時間11月18日、19日舉行,臨考之際,希望同學們利用好自己的時間,爭分奪秒去復習,網校萬人??即筚愑浀脜⒓?,免費自測成績,發(fā)現問題,以便更好的查漏補缺。

直達稅務師萬人??既肟?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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