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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稅務師考試知識點:建造合同成本的內容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3/09/09 14:05:57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將論壇中注冊稅務師版塊學員們分享的經典知識點進行了整理,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夢想成真!

建造合同成本的內容

建造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fā)生的、與執(zhí)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1)直接費用的組成。直接費用包括四項內容:即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用。

(2)間接費用的組成。間接費用主要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企業(yè)下屬的施工、生產單位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fā)生的費用,如管理人員薪酬、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取暖贊、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直接費用在發(fā)生時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應在期末按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

合同完工后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等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應當沖減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不包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等期間費用,但是,為了訂立合同而發(fā)生的有關費用,如差旅費、投標費等,能夠單獨區(qū)分和可靠計量且合同很可能訂立的,應當予以歸集,待取得合同時計入合同成本;未滿足相關條件的,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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