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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一》知識點:混合銷售行為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1/09 08:56:28 字體:

2017年稅務師備考已經拉開帷幕,目前為預習階段,跟著正保會計網校預習階段課程提前學習打好基礎。以下是正保會計網校分享的稅務師考試《稅法一》混合銷售行為征稅規(guī)定的相關知識點,祝您備考順利!

知識點:混合銷售行為征稅規(guī)定

1.含義: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服務,為混合銷售。

2.稅務處理:

(1)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2)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3)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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