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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注會《經濟法》易錯題解析:抵押權的特性(十三)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又又 2021/01/13 09:59:50 字體:

不要等待機會,而要創(chuàng)造機會。每一個通過注會考試的人都在背后付出了辛勤的汗水,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抓住時間,做好規(guī)劃。正保會計網校為廣大考生提供了2021注會《經濟法》易錯題解析:抵押權的特性(十三),并配以教師講解。你中招了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2021注會《經濟法》易錯題解析:抵押權的特性(十三)

【多選】

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選項中,關于抵押權的特性,表述正確的有( )。

A、主債權未受全部清償的,抵押權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抵押權

B、抵押物被分割或部分轉讓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分割或者轉讓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C、主債權被分割或者部分轉讓的,各債權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債權份額行使全部抵押權

D、主債務被分割或者部分轉讓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擔保數個債務人履行債務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抵押權除擁有擔保物權的一般特性外,還具有不可分性,即:(1)主債權未受全部清償的,抵押權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抵押權。(2)抵押物被分割或部分轉讓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分割或者轉讓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權。(3)主債權被分割或者部分轉讓的,各債權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債權份額行使全部抵押權。(4)主債務被分割或者部分轉讓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擔保數個債務人履行債務。

【點評】本題考核抵押權的特性這個知識點,本題是對基礎內容的直接考查,屬于記憶性的考查,準確記憶即可。

針對大家在做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大家可以在網校論壇進行題目的討論,實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問,最終的目的是讓大家都能夠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為以后的深入學習作好充分的準備。我們會盡量為大家準備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練習題目,也希望廣大學員能夠通過閱讀教材,認真練習和測試,以求達到良好的練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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