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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保證人的涉訴問題的表述,錯誤的是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牧童 2019/08/07 10:30:47 字體:

想要得到不曾得到的東西,就要付出未曾付出的努力!世上沒有不勞而獲,唯有努力加堅持。既然選擇了注冊會計師,就要朝著它勇敢向前,每天進步一點點,基礎扎實一點點,備考也就會更容易一點點。正保會計網(wǎng)校專門為大家準備了《經(jīng)濟法》練習題,一起來練習吧~

注會經(jīng)濟法

單選題

下列關于保證人的涉訴問題的表述,錯誤的是(?。?。

 A、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向債務人和保證人一并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將債務人、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 

 B、債務人財產(chǎn)強制執(zhí)行后仍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一般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C、債權人對債務人提起訴訟,債務人提起反訴的,保證人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D、債務人對債權人提起訴訟,債權人提起反訴的,保證人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債權人申報債權后在破產(chǎn)程序中未受清償?shù)牟糠?,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應當在破產(chǎn)程序終結(jié)后6個月內(nèi)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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