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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說過:“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舍”,這句話對于廣大的注會考生來說再合適不過。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已經(jīng)開始,現(xiàn)階段是預習的黃金時期,學員可以根據(jù)網(wǎng)校預習計劃表來安排自己的學習進度。以下是網(wǎng)校依據(jù)2016年注會教材,整理的注會《審計》科目知識點,用于預習階段學習,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第十三章 對舞弊和法律法規(guī)的考慮
知識點:評價審計證據(jù)
如果識別出某項錯報,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該項錯報是否表明存在舞弊。注冊會計師不應將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舞弊視為孤立發(fā)生的事項。注冊會計師還應當評價該項錯報對審計工作其他方面的影響,特別是對管理層聲明可靠性的影響。
如果認為錯報是舞弊或可能是舞弊導致的,且涉及管理層,尤其是高層,無論錯報是否重大,注冊會計師都應當重新評價對由于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以及該結果旨在應對評估的風險的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的影響。
注意:
第一,在重新考慮此前獲取的審計證據(jù)的可靠性時,注冊會計師還應當考慮相關的情形是否表明可能存在涉及員工、管理層或第三方的串通舞弊。
第二,如果確認財務報表存在由于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或無法確定財務報表是否存在由于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這兩種情況對審計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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