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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合同的保證和保證人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蘭克西 2020/09/03 17:42:11 字體:

只有當你足夠努力,你才會足夠幸運。時光不會怠慢執(zhí)著而勇敢的每一個人!網(wǎng)校為大家準備了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每天多學一點點,考試更從容!

單選題

關于保證制度,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原則上,國家機關可以作為保證人

B.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

C.企業(yè)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D.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如果法人的書面授權范圍不明,法人的分支機構對保證合同約定的債務免除保證責任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作保證人。但是,在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情況下,國家機關可以作保證人。即國家機關原則上不能作為保證人;選項A錯誤。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選項B錯誤。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如果法人的書面授權范圍不明,法人的分支機構應當對保證合同約定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選項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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