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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鄭州2024年中級會計考試報名須知公布,以下為詳情:
2024年度鄭州市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報名須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河南省會計考辦《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河南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豫會考[2023]2號)安排,2024年度鄭州市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將于6月18日開始,現(xiàn)就報名操作相關事宜明確如下。
一、關于報名時間
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網上審核的方式。多數(shù)考生要進行新用戶注冊。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提示,按照報名系統(tǒng)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和繳費。報名時間為6月18日至7月2日,通過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行報名。報名統(tǒng)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繳費統(tǒng)一在7月2日18:00截止。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4年9月1日00:00至9月6日23:59。
二、關于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4.已在鄭州市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二)報名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三)本通知所稱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四)本通知所稱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依法合規(guī)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五)在鄭州市合法就業(yè)或求學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具備本通知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的,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關于會計信息采集和變更
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將調用會計人員管理系統(tǒng)信息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校驗,未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變更將影響正常報名。
(一)符合報名條件考生登錄河南省會計管理服務平臺(https://czt.henan.gov.cn/ztzl/kj/)點擊“信息采集”進行信息采集或信息變更。
(二)符合報名條件但因個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審核未通過的考生,請按照報名網頁提示,登錄個人會計信息系統(tǒng)填報或變更相關信息。
(三)已在省外完成信息采集將在鄭州市報名的考生,為避免影響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請盡快將會計人員信息調轉至鄭州市。
四、關于外籍人員報考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規(guī)定
(一)報名條件。在境內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員開放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與境內考生實行統(tǒng)一的考試制度。
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籍人員在鄭州市報名的,應先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完成注冊。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二)現(xiàn)場報名地點。在6月19日至7月1日工作日期間,攜帶個人標準證件照電子版到鄭州市財政局303房間(地址:二七區(qū)興華南街39號),進行現(xiàn)場審核辦理。
聯(lián)系電話:0371-67180303。
(三)現(xiàn)場報名提交材料。外籍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身份證明包括有效護照等。報名條件中有學歷、學位和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規(guī)定的,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外籍人員在境外的會計從業(yè)經歷,可計入從事會計工作年限。
五、關于《財務管理》科目免試申請
(一)申請科目免試資格條件。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內會計碩士專業(yè)學位、會計博士專業(yè)學位的人員,報考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可免試《財務管理》科目。
(二)現(xiàn)場提交申請材料。按照屬地原則,申請人本人攜帶身份證及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以及本人填寫的《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請表》(附件1)等材料。申請免試科目不允許代辦,考生本人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經查實后,取消免試科目申請,撤銷已取得的資格證書。
(三)申請科目免試的流程和時間。符合條件的人員于6月19日至7月1日工作日期間,攜帶上述申請材料到信息采集個人歸屬地報名點(附件2)完成現(xiàn)場審核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建議于6月28日前完成免試申請,如審核后不符合免試條件,仍有時間進行網上正常報名。
(四)網上報名。申請免試科目審核成功的考生,在選擇報考科目時,請勿勾選《財務管理》科目,若勾選并已繳費,所繳納的費用不予退還。其他考試報名程序,請登錄河南省會計管理服務平臺(https://czt.henan.gov.cn/ztzl/kj/)查閱《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河南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在公布的報名日期內,完成考試報名的確認及付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屆時將不能參加考試。在報名確認成功后,考生所填寫的信息不能在網上自行修改。
(二)網上付費時間截止后不能再支付報名費;報考人員選擇一種付費方式,避免重復付費。網上付費成功后,即為報名成功,考生不能辦理退費申請;自行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確認本人的報名狀態(tài)。
(三)因鄭州市機位資源分布不均衡,部分報考人員存在跨區(qū)考試情況,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打印準考證時間截止后不能再打印準考證。
(四)報考人員應在網上報名時認真對照報名條件簽署電子承諾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guī)的,將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五)考試結束后,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采用技術手段并組織專家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判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guī)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規(guī)定追加處理。
附件1:《2024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請表》
附件2:鄭州市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各報名點財政局咨詢電話及申請免試審核地址
附件請登錄鄭州市財政局下載查看
鄭州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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