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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級職稱考試《經濟法》知識點:外匯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2/11 10:19:01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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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外匯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ㄒ唬┩鈪R管理體制

  1.管理機關: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支局。

  2.管理對象:

屬人原則 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的外匯收支或外匯經營活動,不論發(fā)生在境內或境外。
屬地原則 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僅在中國境內的外匯收支和外匯經營活動適用。

  補充:

  1.境內機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部隊等,外國駐華外交領事機構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除外。

  2.境內個人,是指中國公民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xù)居住滿1年的外國人,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除外。

  (二)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制度

  1.內容:貿易收支、勞務收支和單方面轉移(還包括收益)。

  2.處理:

外匯收入 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保留或者賣給經營結匯、售匯業(yè)務的金融機構。(意愿結匯制)
外匯支出 憑有效單據以自有外匯支出或者向經營結匯、售匯業(yè)務的金融機構購匯支付。(無須批準)

 ?。ㄈ┵Y本項目外匯管理制度

  1.內容:資本轉移、直接投資、證券投資、衍生產品及貸款等。

  2.制度:

對外擔保 向外匯管理機關報批且登記,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進行轉貸提供對外擔保除外。
向境外商業(yè)貸款 (1)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業(yè)貸款。
(2)其他境內機構向境外提供商業(yè)貸款,應當報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

  3.處理:

外匯收入 資本項目外匯收入保留或者賣給金融機構,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但國家規(guī)定無需批準的除外。
外匯支出 資本項目外匯支出,憑有效單證以自有外匯支付或向金融機構購匯支付。國家規(guī)定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的,應當在外匯支付前辦理批準手續(xù)。

 ?。ㄋ模┩鈪R監(jiān)督檢查制度

  1.外匯管理機關監(jiān)督檢查權限:

 ?。?)對經營外匯業(yè)務的金融機構進行現場檢查;

 ?。?)進入涉嫌外匯違法行為發(fā)生場所調查取證;

 ?。?)詢問有外匯收支或者外匯經營活動的機構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被調查外匯違法事件直接有關的事項作出說明;

  (4)查閱、復制與被調查外匯違法事件直接有關的交易單證等資料;

 ?。?)查閱、復制被調查外匯違法事件的當事人和直接有關的單位、個人的財務會計資料及相關文件,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毀損的文件和資料,可以予以封存;

 ?。?)經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或者省級外匯管理機關負責人批準,查詢被調查外匯違法事件的當事人和直接有關的單位、個人的賬戶,但個人儲蓄存款賬戶除外;

 ?。?)對有證據證明已經或者可能轉移、隱匿違法資金等涉案財產或者隱匿、偽造、毀損重要證據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凍結或者查封。

  2.外匯監(jiān)督檢查程序:

  監(jiān)督檢查或者調查的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證件。監(jiān)督檢查、調查的人員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證件的,被監(jiān)督檢查、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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