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備考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你,今天學習了嗎?網校為大家準備了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今天的學習就從多掌握一個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開始吧!
知識點:發(fā)行人的披露職責
(1)證券發(fā)行市場信息披露
①發(fā)行文件的預先披露制度
報送注冊申請文件后,預先向社會公眾披露有關注冊申請文件。
【解釋】預披露即在注冊通過前進行的披露制度
②證券發(fā)行信息披露制度
證券發(fā)行申請經注冊后,在證券公開發(fā)行前公告公開發(fā)行募集文件,并將該文件置備于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發(fā)行證券的信息依法公開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開或者泄露該信息。
(2)證券交易市場信息披露
①定期報告
新《證券法》規(guī)定了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上市公司、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應當按照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規(guī)定的內容和格式編制定期報告。
②臨時報告
凡發(fā)生可能對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債券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公司應當立即提出臨時報告,披露事件內容,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tài)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解釋】重大事件中分別含股票12項,公司債券11項已在前內幕信息中介紹,本節(jié)不再贅述。
臨時報告披露的要求:
及時披露是證券市場對臨時報告的基本要求,公司應當在最先發(fā)生的以下任一時點,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義務:
A.董事會或者監(jiān)事會就該重大事件形成決議時;
B.有關各方就該重大事件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時;
C.董事、監(jiān)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該重大事件發(fā)生并報告時。
這里說的及時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觸及披露時點的兩個交易日內。
在上述規(guī)定的時點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現狀、可能影響事件進展的風險因素:
①該重大事件難以保密;
②該重大事件已經泄露或者市場出現傳聞;
③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出現異常交易情況。
【舉例】當市場出現甲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傳聞,并導致股價出現異常波動時,甲公司應當及時披露。
備考2021中級會計職稱,網校會與你同在,肩并肩與你一起迎戰(zhàn)考試,做你備考路上的堅強后盾!加入正保會計網校!2021年課程已經上線,購買2021年課程贈送2020年相應課程,快來了解一下吧!正保會計網校>
上一篇:經濟法知識點:合同權利轉讓
下一篇:經濟法知識點:股東保護制度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