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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5]1號) 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2015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社辦〔2015〕10號)規(guī)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5年度全國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5月13日─6月3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10月18日
初、中級:9:00─11:30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三、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報考高級審計師條件: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5.對雖不具備上述條件規(guī)定的學歷、任職資格或從事審計工作年限,但審計工作業(yè)績突出的人員,其破格報名考試按以下條件掌握:
⑴ 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購氖仑斀洝徲媽I(yè)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趽问 ⑹袑徲嫏C關副處級以上職務五年以上,區(qū)、縣(自治縣)審計機關副局長以上職務五年以上,市級部門、市屬大型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專設的內審機構副處級以上職務五年以上。
?、?工作業(yè)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僭谑鸲?、市定或市級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確定的審計項目中擔任審計組長或主審,并獲署、市審計機關以及行業(yè)主管部門表彰者;
②獲省以上審計科研成果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貢獻者。
6.中央在渝單位的人員可以參加重慶市高級審計師的資格考試。
?、?報考初、中級審計師條件:
1.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
?、?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⑶ 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考初、中級審計師條件第1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3.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考初、中級審計師條件第1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⑸ 取得博士學位。
㈢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在規(guī)定的年限內全部科目合格后,在辦理資格證書時,按照考務文件規(guī)定的相關條件要求,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臺灣居民須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本人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等材料。
四、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名稱、專業(yè)、級別、考試科目及代碼表
考試名稱 | 專業(yè)代碼 | 級別 | 級別代碼 | 科目 |
審計 | 02 | 高級 | 2 | 1.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
2.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
中級 | 1 | 1.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 ||
2.審計理論與實務 | ||||
初級 | 0 | 1.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 ||
2.審計理論與實務 |
五、報名程序和要求
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點擊主頁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進入報名系統(tǒng)或直接進入報名系統(tǒng)(222.180.173.2/zcbm/webregister)。
?、?提交考試報考信息。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及報名系統(tǒng)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的級別、科目(報考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上傳(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記照)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初審報考資格??荚噷徍瞬块T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相片、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學歷或學位、畢業(yè)時間、報考級別、科目、從事審計工作年限、單位類別、崗位類別、職務級別及時間、職稱名稱及取得時間、破格條件中的工作經歷或工作業(yè)績、聯系電話),對照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最后一次保存報名信息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023-86868815、023-86868821、023-86868811.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如遇計算機網絡技術操作問題請電話咨詢:023-86868838、023-86868837.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最后一次保存填報的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和不完整可及時點擊報名系統(tǒng)中的“詳細信息”,按“審核狀態(tài)”欄提示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5月13日─6月5日)進行網上繳費,初級和中級審計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每人每科為62元;高級審計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每人每科為70元。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系統(tǒng)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guī)定進行。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10月12日至18日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報名系統(tǒ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在考試當天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成績查詢及證書辦理??忌诳荚嚱Y束后2個月左右,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查詢成績”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報名后,不再另發(fā)考試成績通知單,請考生自行上網打印。在規(guī)定的年限內應試科目全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點擊“人事考試”欄目,查看《職稱職業(yè)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和報考條件規(guī)定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及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等材料,前往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辦理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書。地址:重慶市渝北區(qū)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
㈦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證書(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讓他人冒名頂替以及其他嚴重違紀違規(guī)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有關規(guī)定,由發(fā)證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yè)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自發(fā)生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日起按周年計算)。
六、考場設置
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在主城區(qū)統(tǒng)一設置,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七、考試大綱
2015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
八、其它要求事項
㈠ 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分初、中、高三個級別,初、中級設《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審計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題型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高級設《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2個科目,題型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忌诖痤}前請認真閱讀試卷和答題卡首頁上的注意事項,按要求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為非滾動考試,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辦理資格證書或領取成績合格證書。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手機)等電子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考試相關資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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