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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公司賬面有利潤,但加計扣除之后應納稅所得額為負數(shù)。請問這種情況,自然人股東把股權轉讓給另一名股東,個稅的計稅依據(jù)是什么?

m9361_58968| 提問時間:2024 11/19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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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這種情況下,個稅計稅依據(jù)通常以轉讓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來確定。 雖然加計扣除后應納稅所得額為負,但在計算股權轉讓個稅時,要先確定公司凈資產情況(包括資產減去負債),以轉讓股權占比對應的凈資產份額作為計稅依據(jù),如果凈資產份額為正,就可能產生個稅納稅義務。
2024 11/1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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