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了工作地點,后面條款中有一條是“根據(jù)甲方的崗位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未北京市,如甲方或乙方崗位所在部門因客觀需要,搬遷至另以工作區(qū)域,乙方工作地點也相應發(fā)生改變”。但新工作地點的距離是原工作地點距離的近15倍,該條款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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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如果有異議,可以要求補充下,新工作地點在多少變動范圍內(nèi)是同意的
2024 11/12 08:59
芝芷雙雙
2024 11/12 09:03
也就是說公司要是要求我們無條件搬遷了,就必須搬了嗎?
MI 娟娟老師
2024 11/12 09:06
上面說的是,公司在客觀原因的情況下,不是主觀原因的,
MI 娟娟老師
2024 11/12 09:13
老師個人經(jīng)驗認為,到時遇上客觀情況要搬,個人原因去不了的話,可以提出辭職
芝芷雙雙
2024 11/12 09:15
謝謝老師,那怎么界定客觀原因呢?
芝芷雙雙
2024 11/12 09:16
老師,還有就是辭職就是無賠償?shù)霓o職嗎?
MI 娟娟老師
2024 11/12 09:18
就是不是個人意志能左右的!比如政府政策搬遷,公司并購,合并,分立等
芝芷雙雙
2024 11/12 09:20
謝謝老師,你說的我明白了,如果是上級單位決定呢?那還是客觀原因嗎?
MI 娟娟老師
2024 11/12 09:23
看是什么原因作出的決定!
不客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順便幫老師好評下
芝芷雙雙
2024 11/12 09:33
那員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的決定呀,老師。謝謝老師,好像我不能給評價,但是就是好評的
MI 娟娟老師
2024 11/12 09:35
恩思!同學,好評就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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