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在政府會計中,借入長期借款用于改造辦公樓(工期一年半),合同約定期限兩年,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第二年付息時的分錄是借:在建工程(可計入的前半年利息)其他費用(不計入在建工程的后半年利息)貸:長期借款——應付利息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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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在政府會計中,借入長期借款用于改造辦公樓,并且合同約定期限兩年,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對于第二年付息時的分錄,需要區(qū)分前半年和后半年的利息處理方式。
根據(jù)題意,前半年的利息可以計入在建工程,而后半年的利息則不計入在建工程,而是作為其他費用處理。因此,第二年付息時的會計分錄應該是:
借:在建工程(可計入的前半年利息)
借:其他費用(不計入在建工程的后半年利息)
貸:長期借款——應付利息
這個分錄是正確的。
10/1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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