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7月5日購入一臺需要安裝的機器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600萬元,增值稅78萬元,以上款項以支票支付。安裝過程中領用本公司原材料80萬元,該設備2019年8月8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并交付車間使用。該固定資產(chǎn)預計使用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5%,同時對該固定資產(chǎn)采用年數(shù)總和法計提折舊,則2020年應當計提的折舊額為()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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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固定資產(chǎn)的入賬價值=600萬+80萬=680萬
2019年8月完工,那從2019年9月份開始計提折舊
2019年9月到2020年8月份為第一個折舊年度,2020年9月到2021年8月份為第二個折舊年度(20年的折舊需要分段計算,8個月屬于第一個折舊年度,4個月屬于第二個折舊年度)
所以?2020年應當計提的折舊額=680萬*(1—5%)*5/15*8/12+680萬*(1—5%)*4/15*4/12
03/1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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