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練習題二】 甲商場一般納稅人,為擴大銷售,準備在2019年國慶節(jié)期間開展促銷活動,為促銷欲采用三種方式。 (1)八折銷售商品,即甲商場將價格為2000元(含增值稅)的商品以1600元(含增值稅)的價格銷售,且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 (2)買一送一,即甲商場在銷售價格為1600元(含增值稅)商品的同時,另外再贈送400元(含增值稅)的商品. (3) 返還20%的現金,即甲商場銷售2000元(含增值稅)商品的同時,向顧客(自然人)贈送400元現金。 以銷售2000元(含增值稅)的商品為基數,參與該次活動的商品含增值稅購進成本為800元。甲商場每銷售未打折價格 2000元(含增值稅)的商品可在企業(yè)稅前扣除的工資和其他費用為100元(不含增值稅)。 消費者選購2000元的商品,商場選擇哪種方案最有利?請對其進行納稅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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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您好,正在為您解答,請稍等
2024 03/14 07:47
m82195588
2024 03/14 08:18
方案二的應納稅所得額是多少啊
XL老師
2024 03/14 08:31
方案一:讓利(折扣)20%銷售商品。即企業(yè)將2000元的商品以1600元價格銷售.
應納增值稅額=[(1600-800)÷(1+13%)]×13%=92.04(元)
應納附加稅=92.04×(7%+3%+2%)=11.04(元)(前提是甲商場處于市區(qū))
應納企業(yè)所得稅=[(1600-800)÷(1+13%)-100-11.04]×25%=149.23(元)
企業(yè)的稅后利潤=(1600-800)÷(1+13%)-100-11.04-149.23=447.69(元)
XL老師
2024 03/14 08:31
方案二:買一送一,即甲商場在銷售價格為1600元(含增值稅)商品的同時,另外再贈送400元(含增值稅)的商品
贈送400元的商品,按照現行增值稅稅收政策規(guī)定,應視同銷售處理。
應納增值稅=[(2000-800)÷(1+13%)]×13%=138.05(元)
應納附加稅=138.05×(7%+3%+2%)=16.57(元)
應納企業(yè)所得稅=[(2000-800)÷(1+13%)-100-16.57]×25%=236.34(元)
企業(yè)的稅后利潤=(2000-800)÷(1+13%)-100-16.57-236.34=709.04(元)
XL老師
2024 03/14 08:31
方案三還在計算中,請稍等
m82195588
2024 03/14 08:33
方案二的應納稅所得額合計是多少啊
XL老師
2024 03/14 08:41
方案三:返還20%的現金,即甲商場銷售2000元(含增值稅)商品的同時,向顧客贈送400元現金。
應納增值稅額=[(2000-800)÷(1+13%)]×13%=138.05(元)
應納附加稅=138.05×(7%+3%+2%)=16.57(元)
企業(yè)代付個人所得稅=[400/(1-20%)]×20%=100(元)
應繳納企業(yè)所得稅=[(2000-800)÷(1+13%)-100-16.57]×25%=236.34(元)
(注:企業(yè)代付的個人所得稅及返還的現金均不得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yè)的稅后利潤=(2000-800)÷(1+13%)-100-400-16.57-236.34-100=209.04(元)
由此可見,上述方案二最優(yōu),方案一次之,方案三最差。
XL老師
2024 03/14 08:41
以上回復,希望能幫助您,祝您學習愉快!
如問題已解決,麻煩打個五星好評哦~
XL老師
2024 03/14 08:43
方案二的應納稅所得額=(2000-800)÷(1+13%)-100-16.57=945.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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