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市區(qū)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2年10月發(fā)生如下經(jīng)濟業(yè)務:1)向某商場銷售自產(chǎn)糧食白酒15噸,每噸不含稅單價為80000元,收取包裝物押金170200元,收取品牌使用費23400元;2)從云南某酒廠購進糧食白酒6噸,專用發(fā)票上注明每噸不含稅進價15000元;購進白酒全部生產(chǎn)領用,勾兌38度白酒8噸并直接出售,取得不含稅收入380000元;3)將自產(chǎn)35度糧食白酒10噸,以成本價每噸8500元分給職工作年貨,對外銷售同類糧食白酒不含稅單價為每噸19500元;4)本月生產(chǎn)銷售散裝啤酒400噸,每噸不含稅售價2850元,并且每噸收取包裝箱押金175.5元,約定半年期限歸還;5)該廠生產(chǎn)一種新的糧食白酒,廣告樣品使用0.2噸,該種白酒無同類產(chǎn)品出廠價,生產(chǎn)成本為每噸35000元;6)出售特制黃酒50噸,每噸不含稅售價2000元,收取黃酒包裝物押金1萬元,約定3個月后歸還。這道題不明白麻煩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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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你具體哪一問不明白這里是?
2023 08/24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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