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下非貨幣性投資: 題中說21年轉讓,就遞延期內(nèi)尚未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chǎn)轉讓所得,在當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一次性繳納企業(yè)所得稅,企業(yè)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可將股權的計稅基礎一次調(diào)整到位。那21年一次性繳納了所得稅,為什么在計算轉讓所得=轉讓收入—投資成本880元,21年的計稅基礎不應該是減1000元嗎,都納過稅了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這個在會計上是一次性上的利潤,稅收層面它是分期確認損益,所以說它是每一年分別變動的那個計歲依據(jù)。
2022 10/03 17:45
72898109
2022 10/03 18:33
老師,我就是對21年轉讓所得公式=轉讓收入—投資成本880不理解。21年補繳了遞延期間的所有所得稅,說股權的計稅基礎一次調(diào)整到位,那就是調(diào)成1000萬吧。既然計稅基礎是1000萬了,轉讓所得的公式中是不是應該減除投資成本1000萬呢?為什么減的是880萬,我想不明白
陳詩晗老師
2022 10/03 20:35
1,你這里200利潤,計稅每年分攤所以每年分攤40,這一年就是上年840
2,你這里計稅200是分5年遞延
閱讀 484